本篇所讲述的黄蜂队,是指前身为2004年成立的夏洛特山猫队、于2014年改名夏洛特黄蜂的黄蜂队,而非1988年成立、2002年搬迁至新奥尔良、2013年改名鹈鹕的老黄蜂队。
正本清源
大凡对NBA近代历史有所了解的人,应该都能看明白我开篇的这一段。但我相信有人入戏颇深,或者经历尚浅只接受了官方灌输的标准答案,一时难以转弯,可能没往下看就忍不住骂起来了:你这不胡扯吗?把两队历史搞混了!
关注我的球迷应该知道,我在《一图看懂NBA队名变迁史,兼谈鹈鹕、黄蜂两队的历史划分》中阐释过新老黄蜂两队的历史渊源及个人观点。既然本篇说到主角,不妨再次捋一捋两队的历史。为了直观起见,用图表示:
上图是真实版的新老黄蜂队史。可知本篇的主角夏洛特黄蜂队,成立于2004年,至今有21个赛季的历史;另一支老黄蜂也就是现在的鹈鹕队,成立于1988年,至今有37个赛季的历史。但在官方版的历史中,变成了下图的模样:
在这个版本中,“新黄蜂”、“老黄蜂”的说法不再适宜,因为最新、最老的黄蜂都是如今的夏洛特黄蜂,而在他们叫作“山猫”的一段时期内,还有一个不新不老的(新奥尔良)黄蜂存在,也就是鹈鹕的前身。两队的队史有重大改变:夏洛特黄蜂队成立于1988年,至今有37年历史,但只参加了35个赛季的赛事;新奥尔良鹈鹕队以“黄蜂”的名字成立于2002年,成为NBA最年轻的球队。
根据官方说法,老夏洛特黄蜂队搬离夏洛特时曾有协议,若将来不再使用“黄蜂”作为队名,其在夏洛特的历史将归属于夏洛特的新球队。因此当新奥尔良黄蜂队在2013年宣布更名“鹈鹕”时,其在1988-2002年间的历史便自动划归彼时的夏洛特山猫也就是后来的夏洛特黄蜂队名下。
NBA官方版本的荒诞性,除了在我的老文章里有过阐述,还引来其他技术性的问题。
鹈鹕队在夏洛特时期最好的成绩是4次分区半决赛,对于志存高远的球队来说,这个历史成绩的重要性介于食之无味弃之不惜的水平。如果你问问湖人愿不愿意放弃在明尼阿波利斯12年的历史,你猜他们会怎么回答?
为了将逻辑推到极致,91视频H文假设2001-02赛季,夏洛特黄蜂队夺得总冠军,休赛期他们搬到新奥尔良并改名鹈鹕。再将新黄蜂也就是原山猫队的成立时间提前两年,他们在2002年成立,也不需要“山猫”来过渡,直接叫黄蜂并立即继承了前黄蜂的历史。除了细节上的微调,两队历史大体上与今天的现状并无二致。
2002-03赛季开启了。新赛季的角色怎么定位?总冠军戒指要向哪队颁发?上赛季总决赛的输家要向哪队复仇?鹈鹕队员、教练、工作人员的履历要怎么写?明明上赛季还在为黄蜂拿冠军,新赛季就在为联盟新军效力,可是却没有转会啊?评价历史地位很关键的“一人一城”现在要怎么界定?
这就是我前文提到的技术问题。假设夺冠、提前成立只是为了突出问题,因为很多人在看问题时,往往只看到表象而忽略了本质。比如有人买了门票却对被临时要求穿特定T恤否则谢绝入场毫不在意,因为那件T恤是免费的。所以为了让他们看出真正的问题,要把T恤升级到粉红色短裙,有正常审美趣味的男同胞可能才意识到免费根本不是关键。
在NBA的世界中,球迷对于城市的认同似乎超过对球队的认同,这个并不难理解。一支球队抛弃本城另寻他处,无异于背叛。老球迷在对本地新球队的关切中难免注入了曾经对老球队的期望,所以他们很容易接受新球队继承旧历史的做法。
在夏洛特之前,NBA也曾经有过同城同名不同队的故事。1949-50赛季,曾有过一支球队叫作丹佛掘金;1947~1954年,有过一支球队叫作巴尔的摩子弹。这两个名字后来都被新球队“复活”了,但出于尊重,后来者并没有继承先辈的历史。黄蜂可谓开了历史的先河。据说将来如果西雅图有新球队,也将继承超音速的历史(这等于说雷霆队究竟有多少年的历史,取决于西雅图是否再有新球队)——可见队名是否相同并不重要,同城才是关键。
以上讨论的其实都属于技术问题。稍有阅历的人都知道,大多数时候,技术问题都是可以克服的。这里无法展开的终极问题是:历史真的可以买卖、交换或赠予吗?如果在两个组织之间可以,那么在个人之间、国家之间是否也可以?可与不可的边界在哪里?
言归正传
夏洛特黄蜂队(Charlotte Hornets),2004年以“夏洛特山猫”(Charlotte Bobcats)之名成立于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同年进入NBA。2014年,新奥尔良黄蜂队已改名鹈鹕,根据后者的搬迁协议,山猫有机会重新使用“黄蜂”作为队名,于是改名顺理成章。黄蜂是NBA第44支球队,也是当今NBA30强中最年轻的球队。
早在2002年老黄蜂队搬离夏洛特的时候,NBA总裁大卫·斯特恩便向夏洛特市长帕特·麦克罗里(Pat McCrory)及市议会承诺,一旦黄蜂队完成搬迁,联盟将立即授予夏洛特市一支新的扩军球队,并确保该队于2004-05赛季开始比赛。因此说山猫队是联盟对于夏洛特补偿的产物也不为过。
“山猫”其实并非新球队的首选队名。球迷投票的胜出者是“Flight”,因北卡罗来纳州乃飞机发明者莱特兄弟的首飞之地,用此名向其致敬再合适不过。但这个名字被球队老板Robert L. Johnson及其团队放弃,认为过于抽象,并容易让人联想到当时伊拉克战争的空袭。最终他们选择了票选第三的“山猫”(Bobcats),官方解释是山猫乃北卡罗来纳州最具代表性的野生哺乳动物之一,其凝聚着理想篮球运动员的特质:矫健、迅捷、无畏强敌的勇猛以及绝佳的猎技。Robert L. Johnson说道:“队名必须能体现尊严、热情、勇气以及忠心。山猫是球队的化身,因为它属于猫科动物,天性强壮矫捷,又是食肉动物。”
Robert L. Johnson(1946~),首位黑人NBA球队老板
相较于冠冕堂皇的官方说辞,人们更乐于相信选择这个名字更多是出于老板本人的私心:你看“山猫”的前三个字母不正好与老板名字的昵称“Bob”完全雷同嘛。在一次TNT访谈中,魔术师(Magic Johnson)当面问Robert L. Johnson:“你是不是把球队名字拿来纪念自己?”后者回答:“当你掏了3亿美元,你就有权给它起任何名字。”ESPN、夏洛特本地电视台WCNC也均在不同场合表达过类似的“质疑”。
2004-05~2006-07
首版队徽的主角是一只右侧视图的山猫头像。这只山猫毛色橘红,线条锋利,口吐獠牙,目露凶光,大有随时奋力一扑一举擒敌之势。队名“BOBCATS”呈银色横置在头像上方,字母“A”和“T”的下半部因山猫头部的凸起而退避,形成完美的契合。一圈黑色粗线沿着队名和山猫头像外沿形成环形描边,内部以海军蓝填充作为背景。城市名“CHARLOTTE”以海军蓝色小号字体独立于描边之上。
夏洛特山猫队徽:2004-05~2006-07
据设计团队NBA Creative Services创意总监Chris Weiller回忆,他们拿到的设计说明只有“山猫、橘色、凶猛”三个关键词。除了橘色看不出与红色的差别,另外两项倒是完美实现了。而我最初观摩这个队徽的时候,一度怀疑设计者或者老板刻意夸大了山猫的凶狠形象,把它画成了老虎。反正都是猫科的,长得像也很合理吧?直到我查了山猫的照片,才知道冤枉好人了。
2007-08~2011-12
一种未经证实的说法是2004年版的队徽在高清转播下容易溢色,导致了队徽在2007年的微调。肉眼能看到的调整是山猫的颜色由偏红的橘红色改成了橙色,看不出来的是官方称海军蓝色也变浅了一些。
夏洛特山猫队徽:2007-08~2011-12
2012-13~2013-14
2010年,乔丹成为山猫队最大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他希望植入一些新的想法和方向,于是其团队对球迷、粉丝和整个社区进行了全面的市场研究。这些研究结果促成了2012年队徽的再一次调整。
夏洛特山猫队徽:2012-13~2013-14
标志性的橙色被大幅度删减,这让原先版本中具有视觉冲击力的山猫变成了银灰色,虽然面部表情没有改变,但震撼效果已经大大减弱。另一个被大幅度删减的元素是海军蓝背景,被更深的蓝色替代,自己则发配边疆替代了黑色描边。另一大改变是背景范围加大,将“CHARLOTTE”的范围也纳入背景中。“CHARLOTTE”变成橙色,“BOBCATS”则变成白底橙色阴影。
除了正版队徽的调整,球队还引入了正面猫脸的第二队徽。球队在成立之初设计这一系列徽标时,刻意回避了正脸的方案,以免看起来与其他动物球队过于相似,比如森林狼、灰熊等。其初衷是为了体现体育竞技的速度感,而非仅仅是一只怒目圆睁欲将人狼吞虎咽之猫。但球队也需要更具灵活性且便于作为球场中圈图案的队徽。第二队徽便是在这种背景下应运而生。
2012年引入的正脸版第二队徽及配套视觉元素
老实说,我看不出这张正脸跟猫有什么关系。努力搜索认知记忆中的各种动物形象,结果是“查无此物”。它更像一个由电脑根据关键词指令生成的产物,设计者试图营造出一种凶狠恐惧感,却被人第一眼就识破是个假货。另一个失败之处是它恰恰违背了“避免与其他球队过于相似”的初衷,这个半脸光照半脸阴影的设计,让我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森林狼和灰熊——正是他们要极力回避的竞争者。
尽管如此,第二队徽却广受球迷青睐,以至于球队将其置于球馆中圈位置,球队推特、脸书也使用它作为头像。
2014-15至今
2014年,由于队名变更,球队等来一直念念不忘的“黄蜂”,于是毫不犹豫将“山猫”的各种元素无情抛弃。
夏洛特黄蜂队徽:2014-15至今
新队徽的主角是一只正面视角的“黄”蜂,其白翅舒张,像是托着一块写着“CHARLOTTE HORNETS”的大牌子挡在胸前。竖直的尾部尖刺提醒着你它拥有随时展开攻击的武器。
在去掉队名的极简版队徽中,黄蜂的胸前有个白色的“H”,意指“Hornets”,这是另一支黄蜂历代队徽都不可或缺的重要元素。偏偏在最坚持自己是“唯一的黄蜂”的球队这里,这个要素被遮挡了。
NBA中的动物版球队不少,那些队徽上的动物,凶狠有之,可爱有之,滑稽有之,各种风格,不一而足。唯独这只黄蜂,给人以一种阴鸷感。你看它的双眼,像是低眉不敢正视,又似趁你不备斜眼窥视。它自知弱小,所以不敢以强硬示人;但隐藏心机,趁势出击。它唯唯诺诺,令人联想到某些宫斗剧中躲在主角阴影下嫉妒心极强的人,等待着局势变天便搅乱浑水——抱歉了黄蜂队,我不是针对你们,但这只黄蜂真的令我戒备。
另一个令人不解的疑点是,一支以“黄蜂”作为正名而非昵称或绰号的球队,无论新老,其“蜂”身上竟无半点“黄蜂”应有的黄与黑元素,这导致了“黄蜂”这个队名更多成为一个概念而非指向一个象征性的符号,不得不说是个遗憾。
你看看人家,虽然只是个蜜蜂,你就算用它也没人会说它不是黄蜂嘛。